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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

丐帮

  燕国现在有个很奇怪的现象,朝廷重文轻武,民间乡野却从不缺少习武之人。朝野之中,向来流传着一句话:武将做不了正官。

至于为何是正官而不是高官,这可有的说。朝廷有前后左右中五大军,设左右二都督,二者虽属同级,皆为正二品高官,但左都督有节制右都督之权,可以说是左为正右为副,文官为左武将为右。

燕都朝廷有全国兵马总督,人称大都督,统领五军,但也要受丞相节制。按理说武将在朝廷中处处制肘,地位权力都要受制于文臣,是一桩苦差事才对,但习武之人从不少于秀才书生,甚至犹有过之。

若要说起原因,洪七的想法可以代表绝大部分习武之人,建功立业的想法是有,但绝对不是第一位,只为参军杀敌,收复失地。

对于洪七的这种想法,陆彦不想作任何看法。陆彦从小就在山野林间长大,偶尔下山也是赚点钱财,以作续命之用,活下来已是不易,如何去关心国家大事。

燕国是收复临州失地还是再失几城几地,在陆彦看来都是无甚紧要,现在当务之急是给老道士报仇,然后活下去。

洪七看上去十分憨厚老实,但实际上行事颇为果决,雷厉风行,也不是心慈手软之人。

事情敲定之后,立即去挨个找,说明来意,识相的自然是好言相劝,不识相的直接打断一条腿,扔出西城区。

现在正是三伏天,正是蚊虫疫病的高发时节,那些断了腿的若是处理不好,伤口感染,恐怕是活不过这个夏天。

洪七是后天四品的武修,放在武阳城这个燕国军事重城里自然是毫不起眼,但在一群乞丐里倒是真正的第一高手。

俗话说:穷文富武。

修武需大量的食材药材做辅助,若是乞丐能去修武也不用做乞丐了,洪七能有后天四品的实力,他那个走江湖卖艺的师傅出力甚大,再一个就是洪七本身的天赋不俗。

陆彦亲眼目睹了洪七收服西城区乞丐的全部过程,对于长了一张憨厚面孔的洪七,陆彦不得不在心底感叹一句:真是人不可貌相啊!

在这过程中,陆彦碰见了几个熟人,就是出言威胁陆彦的王麻子刘二几人,这几人见到洪七就像是家里的小媳妇一样,十分乖巧。

只不过刘二看到陆彦有些神色怪异,把洪七拉到一边,说是有好东西孝敬洪七。

过了一会儿,刘二跟在洪七身后走了过来,看向陆彦的眼神中带着倨傲与挑衅。

就在刘二正得意的时候,洪七突然抓住刘二的胳膊,像拧麻花一样直接拧了一圈。

刘二的面目惨白,仅是一个瞬间,汗水就浸透了全身,大叫一声,直直跪倒在地,捂着肩头,皮肉看似无碍,但刘二知道筋骨已经断了,这条胳膊废了。

刘二的胳膊无力的耷拉着,洪七冷眼相看,王麻子和康老头见状想要逃跑,被洪七新收的手下逮着一顿拳打脚踹,大家都想在新老大面前好好表现,这可就苦了王麻子和康老头,受的伤可不比刘二的轻。

刘二这个识相的和那些不识相的人下场一样,都被扔出西城区,受了这么重的伤是死是活全靠天意,只是因为他们得罪了陆彦。

刘二等人能有这样的下场,陆彦还是没有想到的,但却没有任何的同情之意,先是出言威胁陆彦,后又把陆彦当作礼物送给洪七,洪七断了他一条臂膀也是他罪有应得,怨不得旁人。

人都是有劣根性的,很少有人能逃过欺软怕硬这件事情。

在洪七以铁血手段打残几个人扔出西城区之后,其他人异常的乖巧,甚至不用洪七一个个去找,自己这一个个乖乖的送上门来,请求归顺洪七。

整个过程非常顺利,仅仅一天的时间便将西城区所有的乞丐整合完毕,约计六百二十余人,比陆彦预想的要快许多。

当天晚上,六百多人歃血为盟,没有酒只能以水代酒,洪七起了一个“响亮”的名字,叫做丐帮。

洪七是想把陆彦也拉入伙,甚至愿意把丐帮帮主之位让给陆彦,但是陆彦严词拒绝了。

陆彦拒绝的原因有三,一来自己手无缚鸡之力,想要约束六百多人谈何容易,自己一个外来人,又无洪七之勇,他们凭什么尊陆彦为帮主?

二来自己德不配位,底下人容易生二心。洪七能在短短一天之内聚集这么多人,肯定不仅仅是靠武力,起码在这群人中有一定的威望,不管是恩望也好恶望也罢,总之比陆彦好了太多。

最后一点则是陆彦志不在此,他现在只想为老道士报仇,之后拜入正一宗,好好地活下去。除此之外,别无他念。

说句不好听的,现在的丐帮就是一群乌合之众,文不能安邦,武不能定国,陆彦所说的也不过是画了一张大饼。他们也就能帮富家小姐找找小猫小狗,其他的什么也做不成。

只可惜有钱有权的富家子弟都是住在内城,乞丐却是万万进不去内城的,一点微末之力却还没有用武之地,即便陆彦没有性命之忧也不会留在此地做那什么丐帮帮主。

若是不在武阳城他们或许还能勉强讨生活,但是在这内外城泾渭分明的武阳城,一个字,难。

不得不说洪七是个有本事的人,对于御下之道可谓是无师自通,打一棒给一个甜枣的手段甚是高明,陆彦也得说声佩服。

早上把不识相的一顿狠揍,下午就给兄弟们开了荤。

洪七的师傅当年留下了一根棍,叫做打狗棍,玄铁打造,坚硬异常,洪七二话没说把打狗棍当了二十两银子,砍了一百斤猪肉,大锅煮肉,分而食之。

猪肉有很大的腥味,所以又称脏肉,达官贵人是不吃猪肉的,只有社会底层的贫苦人家才吃猪肉,市面上也很便宜,一百斤猪肉才十五两白银,还余下五两银钱。

由于没有佐料,盐巴太贵,洪七便将地椒草洗洗和猪肉一起煮,煮出来的猪肉腥臊味依旧很重,但对于常年不沾荤腥的乞丐来说也算是饕餮一餐了。

陆彦也分得一碗,陆彦从小在山中长大,食不果腹的情况经常有,更难吃的东西也吃过,区区猪肉自然不在话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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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丐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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